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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目的、动机
犯罪目的、动机
什么时间,由谁来为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
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有几种?
拘传可持续多长时间?
取保候审的条件?
监视居住的条件?
取保候审保证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刑事责任年龄?
什么是正当防卫?
什么是犯罪未遂?
什么是犯罪中止?
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如何处罚?
未成年人犯罪如何处罚?
什么是单位犯罪?
刑罚的种类?
什么是累犯?
什么是自首和立功?
适用缓刑的条件?
刑事拘留的期限?
逮捕的条件?
》诉讼指南

1.什么是刑事辩护?
2. 当事人可以自己辩护吗?
3.任何人都有权聘请律师辩护吗?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中有哪些权利
5。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可以聘请律师?受委托的律师可以做什么?
6。什么时候可以聘请律师?
7。
什么人可以担任辩护人?
8。律师担任辩护与普通公民担任辩护有什么区别
9。
如果没钱聘请律师该怎么办?
10。怎样提起刑事自诉?
11。自诉案件的特点
12。什么是刑事自诉案件?范围有哪些?
30.二审刑事案件诉讼指南
31.一审刑事案件诉讼指南

28.何时可以请律师?
29.取保候审期限多长?

12。如何收集证据
13。
刑事证据有哪些分类?
14。对采取“双规”措施有无明确具体的行为规范,有哪些限制性条件?
15。
什么是双规?
16。逮捕的条件和批准机关
17。 刑事拘留的适用对象是什么?
18. 刑事拘留期限多长
19.适用监视居住的条件和程序有哪些
20.取保候审的条件条件和程序
21.取保候审期限多长?
22.逮捕的条件是什么?决定和执行逮捕机关是那些

23.刑事拘留的适用对象是什么?
24.证人应当具有什么条件?
25.对那些人可以拘留?

26.哪些案子律师代您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起诉
27. 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角色?



什么是刑事辩护?

任何人在遭遇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时,都有权针对被指控的罪行进行无罪、罪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申辩和辩解,这就是刑事辩护。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一项基本的宪法权利。实际上,辩护权并不仅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而是每个公民、每个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因为从理论上来说,每个人都可能受到刑事指控,因此,每个人都需要并享有辩护权。


任何人都有权聘请律师辩护吗?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不管他是高官还是普通老百姓,也不管他是品行高尚的好人还是恶贯满盈的“坏人”,任何人一旦受到刑事指控,他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都享有自行辩护和聘请律师为其辩护的权力。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有哪些权利?

我国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自行辩护权利,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权利,在符合法律的条件下获得免费法律援助的权利,对司法人员侵犯自己权利的行为提出申诉、控告的权利,对审理自己案件的司法人员要求回避的权利,对判决提出上诉、申诉的权利以及不受非法拘留、逮捕和超期羁押的权利等。

什么时候可以聘请律师?

不同的案件聘请律师的时间也不相同,如果是公诉案件(指公安、检察等机关侦查、起诉的案件),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犯罪嫌疑人就有权委托律师了。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自相关的检察机关和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如果是自诉案件(指由自诉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控诉,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的被告人,他们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律师担任辩护与普通公民担任辩护有什么区别?

律师是指获得专门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执业证书,在相应的律师工作机构(通常是律师事务所)工作的专业法律服务人员。聘请律师担任辩护与普通公民担任辩护主要有两方面的区别:第一、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一些其他辩护人没有的权利。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查阅本案的卷宗材料,向证人调查取证等,而非律师的辩护人不享有这些权利或者这些权利的行使受到限制。第二、作为专业人士,律师的法律专业水平、诉讼技术水准一般要高于非专业的辩护人。因此,刑事案件委托律师代为辩护,更有利于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谁可以聘请律师?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聘请律师,其可以自己聘请,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聘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其近亲属,如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等,可以为其聘请律师;如无近亲属的,其他亲属或者朋友、同学、同事也可以代为聘请律师。无论近亲属还是其他亲属、朋友、同学等聘请的律师,都必须获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的同意。

怎样提起刑事自诉?

提起刑事自诉首先要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自诉案件的范围,对于超出自诉案件范围的案件,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或反映;其次提出刑事自诉要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第三要符合管辖方面的规定,即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最后,要提交书面起诉状,并附上有关证据。

什么是刑事自诉案件?范围有哪些?

刑事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 依法向人民法院直接 提出起诉的刑事案件。
自诉案件的范围?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案件。
具体来说刑事自诉案件包括: 轻伤害案、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案、暴力干 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虐待家庭成员案、遗弃案等。

如何收集证据

司法工作人员在收集证据时:
1)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2)须主动及时,这是发现、取得、保全证据材料的关键。
3)须客观、全面。
4)要注意依*群众和运用科学技术手段。
5)对收集到的各种证据材料必须采用适当的方法予以固定,妥善保管。最主要的是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对采取“双规”措施有无明确具体的行为规范,有哪些限制性条件?

采取“两规”是非常严肃慎重的事情。纪检监察机关不会也不能够随意对调查对象采取“两规”措施,只能对已掌握一些违纪事实及证据,具备给予纪律处分的涉嫌违纪党员或行政监察对象使用;二是限制适用阶段,只能在案件调查阶段使用;三是限制使用主体,只有一定级别的纪检监察机关才能批准或使用;四是限制使用时限,从没有统一规定到从严掌握,并在申请使用时报批具体时限;五是限制使用地点,从无硬性要求到有具体规定。

逮捕的条件和批准机关

答: 逮捕的条件:(1)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逮捕由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或由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拘留的期限

刑事拘留所带来的羁押期限不是短暂的24小时或者48小时,而是14日甚至37日的时间

适用监视居住的条件和程序有哪些?

监视居住的条件:(1)监视居住的情形。监视居住的情形,与取保候审基本相同,但它们都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只能择一使用,不能同时并用。①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③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育自己婴儿的妇女。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司法机关在法定期限届满尚不能办结案件的。⑤公安机关申请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人民检察院不予批准的。⑥持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追究刑事责任.但又不需要逮捕的。


取保候审期限多长?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逮捕的条件是什么?决定和执行逮捕的机关是哪些?

答: 逮捕的条件:(1)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逮捕由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或由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证人应当具有什么条件?

答: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证人应当具有的条件是:(1)凡是知道案件情况并有作证能力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2)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3)证人只能是当事人以外知道案件情况的人。(4)证人具有不可代替性。(5)证人只能是自然人。

刑事诉讼证据种类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证据有下列七种:
   (一)物证、书证;
   (二)证人证言;
   (三)被害人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五)鉴定结论;
   (六)勘验、检查笔录;
   (七)视听资料。
   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当事人可以自己辩护吗?

辩护权作为每个公民、每个人、每个犯罪嫌疑人、每个被告人的基本权利,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既可以自己行使辩护权,也可以委托律师、法律许可的其他公民代为辩护。


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可以聘请律师?受委托的律师可以做什么?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犯罪嫌疑人受到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等,受委托的律师可以代为申诉、控告。

什么人可以担任辩护人?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律师可以担任辩护人。除此之外,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只要他们没有被执行刑罚或没有被依法剥夺、限制人身自由,也可以担当辩护人。

如果没钱聘请律师该怎么办?

如果因为贫穷请不起律师进行辩护,并不意味着就不能获得律师的帮助。我国设有专门的“法律援助制度”来帮助那些没钱聘请律师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被告人因为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免费辩护;如果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以及可能判处死刑而没有辩护人的,人民法院都必须无偿为其指定辩护律师。


自诉案件的特点

1、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2、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
3、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提出反诉。所谓反诉,就是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审判。
4、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无论是作为被害人还是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有权提出申诉。


刑事证据有哪些分类?

主要有(1)根据证据的来源出处不同,可以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2)根据证据的证明作用,是肯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可以分为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3)根据证据事实形成的方法、表现形式、存在状况、提供方式等,可以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4)根据证据与案件的主要事实的关系,即能否独立地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可以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什么是双规?

1997年5月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有权”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对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
双规”既是一种调查措施,也是一种保护措施,避免被调查对象再犯错误,或受到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

刑事拘留的适用对象是什么?

答:刑事拘留的适用对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及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期限多长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刑事拘留的适用对象是什么?

答:刑事拘留的适用对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及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对那些人可以拘留?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取保候审期限多长?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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